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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实施2012年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

作者:admin 责编: 审核: 发布日期:2012-04-24

各分团委:

日前,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工作启动。为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有关精神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有关精神,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团山东省委有关安排,结合我校2012年毕业生就业实际,现将我校2012年实施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十六号文件和中共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我校大学生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促进贫困地区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事业的发展;拓展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渠道;培养造就一大批既有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又有基层工作经验和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优秀青年人才;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二、宣传口号

新西部 新生活 新成长

三、工作内容

2012年,我校将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面向全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生,招聘一定数量的应届毕业生,到基层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继续实施支教、支医、支农、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西部基层检察院、西部基层法律援助、西部基层人民法院、开发性金融和西部农村平安建设、灾后重建(原抗震救灾)等专项行动,完善2012年延长为2年期、3年期志愿者和2012年新招募志愿者的管理服务工作。努力做好2010年2年期和2011年1年期志愿者的就业服务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级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以项目运作的方式扎实推进该项工作。

1、高度重视。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与引导高校毕业生培养创业意识、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就业能力工作紧密结合。

2、广泛动员。各学院要积极动员,利用海报、通知等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每一名毕业生及时了解,唱响“到西部去”的时代强音,以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崇高理想感召和动员大学毕业生自觉选择到基层,到艰苦环境中锻炼成才,同人民紧密结合,为祖国奉献青春。要突出宣扬志愿服务理念,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光荣榜和组织报告团、座谈会等方式,围绕“参与志愿服务、建设和谐社会”、“受锻炼、长才干、作贡献”、“老百姓得实惠、志愿者长才干、全社会树新风”等主题大力宣传西部计划的时代意义,大力宣传大学生志愿者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特别是在西部基层就业、创业的大学生典型,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3、按需选拔。要在面向全校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根据西部贫困地区的需求,选拔思想过硬、品学兼优、具有较强奉献精神的毕业生参加这项计划,对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的毕业生要优先选拔。

五、政策支持及经费保障

(一)政策支持

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享受《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有关研究生加分和报考公务员加分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为准。

1.自2012年开始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全国项目办将于2013年1月15日前将符合加分政策的志愿者名单和电子数据库(包括地方项目)报送教育部有关部门。

2.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出省服务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优惠政策一致。

(二)经费保障

1.志愿者补贴。志愿者服务期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680元,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全国有984个县、市、区纳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370元,五类区640元,六类区950元),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统一拨付至志愿者所持银行卡中。

2.志愿者保险费用。志愿者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保,保费为每人200元。

3.志愿者体检费。财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在全国项目办拨款后,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给各高校项目办。

以上是国家给予志愿服务西部的毕业生的优惠政策,为鼓励广大同学积极投身西部建设,学校特给予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同学以下支持政策:

1、对报名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但未被录用的同学授予“青岛科技大学优秀青年志愿者”荣誉称号。

2、对报名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被录用的同学授予“青岛科技大学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并优先参加省、市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3、在财政部给予生活补贴的基础上,学校对被录用的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同学按年度每人发放奖励金1000元/年。服务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学校再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年。

4、考取我校研究生和专升本的我校应届毕业生又报名参加西部计划并被录取的同学,保留其入学资格。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者,在入学时按考取当年的政策执行。

七、志愿者招募

1、信息了解和网上报名。4月17日至5月15日,报名学生可登录西部计划网站和中国志愿者网站查看有关情况,填写《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网站和中国志愿者网站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3、交表。报名表必须由辅导员或院(部)分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5月15日前交至我校项目办(崂山校区图书馆南区2010房间)。

4、审核。学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结合网上报名填写的信息,通过面试、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审核,并最终确定志愿者。

5、选拔标准。

a.具有志愿精神

b.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c.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d.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e.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f.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g.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h.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i.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6、笔试、面试。

5月15日起,我校项目办将根据本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并组织对报名的学生开展笔试、面试工作择优选拔志愿者(内容均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网站内容和校史校情) 。面试合格的志愿者将签订《招募协议》。

7、统一体检。按照全国项目办要求对入选的报名者开展体检工作。体检不合格的,及时调换。

在招募体检工作中,将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在西部计划网站查询)执行。

8、公示和录取志愿者。5月下旬,我校项目办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3天。

9、审定确认。(另行通知)

八、组织领导

1、团委、学生处联合成立我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领导小组和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这项工作的总体规划、协调和指导。

组 长:罗公利

副组长:刘传华 郑德前

成 员:杨小明 张 壮

各学院分团委负责毕业生的辅导员

项目办公室:设在团委事务中心(崂山校区图书馆南区2010房间)

主 任:刘传华(兼)

咨询电话:57767

2、各分团委作为青岛科技大学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公室的二级单位,由负责毕业生的辅导员老师专门负责本单位该项工作的落实。

共青团青岛科技大学委员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相关链接网站: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网站:http://xibu.youth.cn/

中国志愿者网站:http://www.zgzyz.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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